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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电动车(三)两轮电动车发展何去何从?

2009/5/31 火凤网 阅读:7979

接下来还是接着关注几天来我们一直在报道的电动车话题。两轮电动车如何管理,超标电动车到底何去何从?有没有先进的管理办法值得我们借鉴呢?

根据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将在今年年底实行上牌。依据这个条例,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上牌的。同样的情况,在上海,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放松了上牌标准。面对武汉市40万辆超标的两轮电动车,这个标准有没有松动的空间呢?

武汉市交管局副局长 蔡青:"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新标准),可能有一些修改,但是不会有大的修改."

如果上牌的电动车标准执行国家标准的话,40万辆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理呢?

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 姚信民:"要么自行处置转卖,要么是回购以后置换,要么就是在远城区使用等等,这会给一定的时间来让车主适应."

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建议:在湖北电动自行车上牌办法没有出台以前,能不能给市场上百分之二十的合法电动车先行上牌。

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 副秘书长 陈国建:"现在我们把符合标准的车子,把它上牌,做成一种管理,后面的车子,等新的标准出来了以后,再来逐步把超标的车子解决."

协会的负责人还提了几点建议,比如车速定在30公里/小时以下,可颁布规定,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市面禁止销售时速超过3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而在颁布规定当天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都可以上牌,并且以前销售的超标车限骑5-10年报废。

电动车经销商:"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要管,就是要疏导,就是交警部门不能说是把它一刀切."

另外,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最大的危险就是骑车人肇事后,弃车逃跑,给行人造成严重损失的伤害。没有保险,成为受害人没有保障的重要原因。

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 副秘书长 陈国建:"出了事故以后,车主赔付能力很差,所以说我们就考虑到这一点,B险就是赔自己,A险就是第三责任险,消费者出了事故以后,他可以达到五万块钱的赔付."

四川、北京、上海、天津从去年开始采取总量控制的方法对电动自行车上牌,上牌标准有所放宽。

广州、珠海、福州、海口等城市对电动车实行全面禁行。

在允许上牌的城市中,超过地方政府规定上牌标准的电动车一律不能生产和销售。

这种办法是协会去年12月推出来的,目前,经销商已经送出去了3000多份保险,但是这也仅仅是权宜之计。四川、北京、上海、天津从去年开始采取总量控制的方法对电动自行车上牌,上牌标准有所放宽。广州、珠海、福州、海口等城市对电动车实行全面禁行。在允许上牌的城市中,对销售源头的管理和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工作都已经全面展开,超过地方政府规定上牌标准的电动车一律不能生产和销售。

武汉市交管局副局长 蔡青:"准备工作已经做好,一旦省长令颁布以后,我们将为广大市民,提供应有的方便."

连续几天我们一直都在关注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的管理问题涉及生产、销售、使用诸多环节,在没有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具体管理方法之前,仅仅依靠社会的哪一方面哪一个部门都是微不足道的,今年年底省政府将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我们拭目以待。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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