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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要让电动车“减速”

2009/6/5 内蒙古晨报 阅读:4743

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整治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随意横穿道路、无任何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

据呼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提供的5月份呼市交通事故数据显示,5月份发生的一般以上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所占比例最大,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4起,导致2人死亡。在简易程序交通事故中,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5起。

呼市交警支队发出交通管理警示,夏季来临,电动自行车出行迎来高峰,各大队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杜绝和减少电动自行车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大队要严加整治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随意横穿道路、无任何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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