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8月7日下午,古城路一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来到相东工商所,缴纳了3000元罚款。同他一样,还有其他4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也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
高油价时代,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一些质量不过关的电动自行车混杂其中,甚至会引起人身伤害。针对这一现象,相东工商所于近期对辖区内经销商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取5大品牌的5辆豪华型电动自行车,并送至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经检验,送检的5辆电动自行车全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里程、轮胎宽度等。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的国家强制标准为不高于每小时20公里,而送检车辆有的最高车速竟达每小时32公里;有3款车辆根本无脚踏行驶能力,一旦电力耗尽就只能推行了。如今,电动自行车走向豪华型是一种趋势,许多车辆外观上同摩托车极其相似,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整车质量不合格、轮胎宽度超标。有关人士称,其中一些指标的超标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并不太大,如轮胎宽度、脚踏行驶能力等,但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指标不合标准却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检验结果,相东工商所对经销商进行了经济处罚,并要求生产企业召回其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