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八成电动自行车“超重” 行驶安全存隐患

2006/8/11 大江网-江西日报 阅读:5781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工商局根据消费者的反映,组织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人员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一次专项抽检,共抽查5个品种11个批次,结果只有2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重量达标,合格率仅为18.18%,八成电动自行车“超重”,行驶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新余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要把好“四关”:

把好质量关。要货比三家,试骑体验电动车性能,尽量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经营者和知名品牌电动车;购车后,车主自己到各区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或设立的上牌点上牌。如果购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市民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

把好服务关。购买后要将电动车的电机号和电池型号等项目在发票上填写清楚。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在维修时也一定要求维修人员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还要注意询问电动车生产日期,尤其是电池的生产日期。最后还要保管好相关凭据,以便维权。

把好安全关。购车时,先要求商家出示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要注意看相关的技术参数和国家颁布的生产许可证,注意车架、电机、控制电器、电池等配置。购买电动车时最好购买有厂家投保的产品,万一丢失可索赔。

把好“三包”关。电动自行车不属于“三包”产品,而且电动车各生产厂家的“三包”规定在条款、格式、内容、期限方面也不尽相同,“三包”期限计算方法上也不统一,应特别关注和查看厂家的保修年限和售后服务。

(作者 廖海金 何俊秋)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