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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时速超15公里 可处顶格罚款

2006/8/1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阅读:5635

电动自行车目前已成为市民的交通工具之一,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无牌无证行驶等。今日上午10时30分,成都电视台33频道《成都面对面》节目请来了成都市公安交管局、成都市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和市民一起,围绕“电动车安不安全”这一话题展开讨论。

据了解,在今日的节目中,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将宣布我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几条新规定,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上户、用户购买注意事项、超速行驶和处罚等。其中对电动自行车超速标准定为15公里/小时,一旦超速,顶格处罚为50元。

(记者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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