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湖南省科技厅获悉,《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刚刚通过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联合组织的专家论证。依据方案,2009年—2012年,我省拟通过财政政策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电动汽车4570辆,并配套建设充电维护站50座。
我省多年来高度重视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并在去年出台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2012年前,省、市财政每年共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今年初,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首批试点单位后,长株潭3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长沙市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2009-2012年每年还将安排1亿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更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公交运营车辆,每年配套建设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纯电动公交车专用停保场。株洲市政府提出3年内设立6000万元的电动汽车专项资金,实现城市公交车全部电动化的发展目标。湘潭市政府给予每台电动公交车4万元的购车补贴。
据悉,截至目前,共有90台混合动力公交车在长株潭示范运营。拟推广的4570台电动汽车中,混合动力公交车占2300辆,混合动力出租车占1470辆,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公务、环卫、邮政、电力车辆和旅游观光车辆800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