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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统一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 白天每次4角

2009/8/13 燕赵都市报 阅读:5716

11日下午,邢台赵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银座商城的电动车存放收费不合理。

8月2日下午5时许,赵女士到银座商城购物,把电动车停放在门口存车处。6点15分左右,赵女士从商场出来推车,收费人员要收1元钱存车费。赵女士问:“一般电动车收费不都是4毛吗?”收费人员说:“下午6点以后收费1元。”赵女士认为,刚过了6点,存车费用就翻了一倍多,这样的收费很不合理。

记者发现,市区内很多商场、公园门口的存车收费标准不一,自行车存放有的免费,有的3角,有的5角,有的到下午6时以后价格上升,还有的甚至在节假日期间大大提高存车费用。

记者对此现象采访了一些市民,吴女士认为,现在桥西区的很多商场、超市门口已经取消了对自行车的收费,而桥西区某地和大部分桥东区的商场、公园还实行着不一的收费标准。电动车作为最近几年才有的新兴交通工具,收费标准更是杂乱无章。刘先生说:“电动车存车收费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相关部门应当对不符合标准的收费现象进行治理。”

对此,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电动自行车存车收费标准投诉较多的问题,物价部门已经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即:白天:0.4元/辆次;夜间:0.8元/辆次;昼夜:1.2元/辆次。(白天时间,冬季为8∶00—18∶00,夏季为:8∶00—19∶00;晚上时间,冬季为18∶00—24∶00,夏季为19∶00—24∶00;昼夜时间为白天存车到零点以后。)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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