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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动车不是电动车,能卖慎买

2009/8/17 宁波网(宁波) 阅读:7820

事实上,助动车仅仅是一个非规范的称谓,没有明确的定义,通常指那些体积比摩托车小、比电动车大的二轮车辆。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使用内燃机,排量大于50毫升的为摩托车,排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为轻便摩托车,两者均属于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者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笔者对一些卖家所谓的“助动车”性能调查后发现,它们的排量一般都在45毫升至49.9毫升之间,应属轻便摩托车。

笔者通过电话咨询各县(市)区交警部门后了解到,轻便摩托车不仅在市中心行驶受限,而且其上牌也有严格的要求,交警部门有专门的目录,只有在该目录内品牌、型号的轻便摩托车才被允许上牌,上牌审核时,车主还需提供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资料。

为避免消费者对轻便摩托车上牌的疑问,部分不法商家用“助动车”这样含糊的表达,来逃避关于车辆上牌、考驾照等要求。当笔者问起上牌事宜时,一名营业员只是以一句“助动车上什么牌?”轻描淡写地回避。

经销商:我是合法经营

对于王先生车辆被收缴一事,笔者采访了该车经销商,一名负责人表示:“我们卖各种各样的助动车已经好多年了,工商营业执照、地税证等证照齐全,是合法经营。如果卖出去的助动车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来找我们,除此之外我们也没有办法。”

“明明有些车辆不在上牌目录、不能在市区行驶,为什么还可以销售?”对此,镇海工商部门表示,若车辆经销商依法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其销售的商品质量合格,且不在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范围之列,即被允许合法经营。

笔者获悉,由于有些“助动车”在环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国内一些城市已出台相关规定禁止其上路通行。虽然宁波还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其市场份额也渐渐被电动车所取代。

消费者购买要慎重

当前市场上销售的摩托车大致有三类:一是排量大于50毫升的正规摩托车,二是符合技术指标的轻便摩托车,三是技术不合格、排量过大或设计时速过快的不合格“助动车”。前两者只要符合交警部门规定均能上牌,但后者却被禁止上路。一些商家受利益驱动,为促销有意误导消费者,称轻便摩托车类产品无须上牌、无须考驾照;称不合格的“助动车”为“电动摩托”、“电单车”,使得消费者以为自己开的只是电动车,被交警查处后也特别委屈。

对此有关部门建议消费者尽量到正规商店、购买有品牌的产品;如对产品能否上牌表示怀疑,也可先将车型、品牌等告知有关部门,事先咨询能否上牌。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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