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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情况

2009/8/25 机械专家网 阅读:6473

“我想买辆电动自行车骑,可是担心交管部门不给上牌照。”在哈尔滨市一家电动自行车车行里,王女士忧心重重地对店主说。据了解,在哈尔滨市像王女士这样顾虑的人不在少数。随着09年以来电动自行车销量的不断上升,其自身存在的很多争议和问题又重新出现。一反常态:

电动自行车09年销路看好

“电动自行车最早在哈尔滨市出现是1999年,当时人们对这个新产品并不了解,加之当时的电动自行车不能适应哈尔滨市冬季寒冷的气候,所以很少有人问津。”见证了电动自行车在哈尔滨市整个发展过程的经销商张波说:“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电动自行车的了解不断加深和产品生产技术的不断完善,电动自行车的节能环保,快捷轻便等优点逐渐显现出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尤其是09年以来,电动自行车更是被广为接受。到目前为止,哈尔滨市的各类经销商已经达到一百多家,经销的品牌有几百个之多。”

在哈市康安路上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商店内看到,里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电动自行车。几个服务员回答着顾客的咨询,而技术人员则在调试着一辆辆即将交给顾客的电动自行车。据这里的销售人员介绍,09年特别是入夏以来,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呈逐月上升的趋势。这家商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他们这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是批发给省内各地的零售商,可是09年以来不仅批发生意特别好,零售的销量也不错,每个月零售都能达到上百辆。

业内人士指出,电动自行车具有省力、健身的多重功能。现在哈尔滨城区不断在扩大,对于中老年人和女性来说,脚踩自行车明显体力不支,而绝大部分上班族又不可能拥有私家车。既有动力又可脚踩的电动自行车无疑成了最好的选择。张波分析,随着汽柴油价格不断走高和节能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电动自行车的销量肯定会越来越好。问题依旧:

落户难仍是最大瓶颈

电动自行车自从一“出生”人们就在为它到底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是应该发展还是应该限制而争论不休,直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电动自行车才算有了一个正式的身份——非机动车。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但对于能否上路行驶却未作明确规定。

从哈尔滨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主要技术要求有:1.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应大于每小时20公里;2.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3.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符合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按非机动车范畴管理。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9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等带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黑龙江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并监制。也就是说,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就可以上道行驶。但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还没有对电动自行车这类非机动车进行号牌登记工作。

由于电动自行车目前无法在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和取得号牌,很多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都顾虑重重,他们担心一旦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但无法取得路权上道行驶。很多电动车经销商对坦言,电动自行车无法取得合法路权已经成为制约其在哈尔滨市发展的一大瓶颈问题。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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