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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交警提醒: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

2009/9/14 齐鲁晚报 阅读:5059

  据记者报道,新学期伊始,不少家长为初中新生购买电动车。山东临沂交警部门提醒,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家长应控制孩子骑车年龄。

    9月3日中午,记者在临沂六中门前看到,大多学生骑着自行车回家,但也有学生骑着电动车呼啸而过。“学校是不准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的,我们有时候也组织检查,但是仍有个别同学,将电动车放在校外,来躲避检查。”临沂六中工作人员说。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如果孩子年龄太小,应变能力不足,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家长应慎重为孩子购买。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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