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上午,长沙市政府召开规范管理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介德正在回答记者提问。)

(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正良说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的将从重处罚。)
红网长沙9月24日讯(记者 章尧)9月24日上午,长沙市政府召开规范管理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自10月1日起,长沙市将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将予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依法暂扣车辆。长沙交警将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开展未悬挂号牌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会上,长沙市市长助理刘明理说,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五款、第十五条第四款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长沙市将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者,将予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依法暂扣车辆。
为全力以赴,打好“规电”整治的攻坚战。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长沙市将分三个阶段开展未悬挂号牌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第一阶段:时间在9月30日以前,宣传造势,加强引导,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公安局各警种开展“规电”宣传活动,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时间从10月1日至10月16日,采取以教为主,教罚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行动。在本阶段,市公安局将组织交警、巡警、城管、治安等警种联合在街面设立整治宣传点,对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纠正、劝阻,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发放宣传卡片,并将驾驶人的有关情况登记备案。
第三阶段:时间从10月17日至年底,开展全面整治,形成高压态势。10月17日至10月31日期间,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公安局各警种全员出动,协同配合,在城区开展“规电”整治行动。11月1日以后,视情逐步转入常态化管理,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