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会展业发展,推动企业进一步开拓市场,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专业展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把会展业作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柱型产业,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以打造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影响力和市场主导型的专业展会。据了解,我市将重点培育扶持服装、鞋革、电器、眼镜、工模具、泵阀、机械装备、汽摩配、印刷、建筑装饰等专业展会,以及引进有较大影响力、能促进我市产业提升的国际性、全国性专业展会。
《意见》具体扶持标准按对象分为两部分。一是对本地参展企业的补助:展会标准展位在500至800个的,展位费补助30%;标准展位800个以上的,展位费补助50%。二是对承办单位的补助:单个展会规模达到标准展位300个以上的,展位收入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补助10万-20万元;标准展位500个以上的,展位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补助20万-30万元;标准展位800个以上的,展位收入达到350万元以上的,补助30万-50万元。参展单位若引进国际性的专业展会或引进由国家各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专业展会,且市外参展商达70%以上的,补助10万-20万元。同时,对单个展会规模达到标准展位500至800个的,展位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另补助20万-30万元;对标准展位800个以上,展位收入达到350万元以上的,另补助30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