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电动车符合标准可上路 2006/8/30 中山商报 阅读:6440 一市民咨询: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国家有最新的政策法规吗? 市交管局回复:200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规定:“申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经检验合格。” 赞0 踩0 打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