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二环内全天禁摩、禁电瓶三轮车后,交通秩序有所好转,同时大量型号不一电动车的涌现却带来了新的问题:因缺少相关法规,对各类电动车的管理,交警们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随着交管部门给电动自行车挂牌,大量购买了不符合挂牌标准的电动摩托车的市民开始担忧,“电摩”该怎么办?“电摩”各指标超标不合挂牌要求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自重不应超过40公斤等。如果用这一标准来衡量,大量“电摩”各项指标远远超标。据伞塔路一出售电动车商场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西安出售的“电摩”的功率是350瓦,时速在30公里/小时,而有的“电摩”功率已达到500瓦,时速超过40公里。据西安市交管部门介绍,为方便市民购买自行车,2000年以后,他们将盖钢印和发牌照的权力下放给销售商。但是一些销售商随意将自行车牌照发给一些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超速、超重)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据了解,目前可以挂牌的电动自行车执行的技术参数为: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其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电摩”各项指标超标,不在挂牌之列。目前西安市不符合挂牌标准的“电摩”数量在3万辆以上,其中有挂自行车牌照的,而大多数无牌照,管理较为混乱。“我们确实不知道电动摩托车该如何进行管理,目前好像还没有专门针对这类车的管理办法。”据执勤交警讲,目前他们就连电动摩托车是该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都无法作出判断。
缺乏有效管理处理违规不便
市民已经购买的电动摩托车到底该咋办?昨日,家住南郊的吴女士前往交管部门进行咨询,获悉自己的电动摩托车不能挂牌后,心里直犯嘀咕:“交管部门既然不给‘电摩’挂牌,为什么相关部门还允许厂家生产出售!”像吴女士一样,许多购买了“电摩”的市民都表示很担忧。无疑,缺乏管理办法对于交警处置交通违规、交通事故将带来极大不便。对于当前大量“超标”电动车行驶在法规监管之外的现状,西安市交管部门称,他们已经向省交管总队进行了汇报。
本报记者 俞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