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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全面被禁之惑

2006/9/4 阅读:5059

据报道,广州市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5万多辆,今年1-5月份,共发生事故49宗,其中大部分原因是因电动自行车的技术参数超过了国家标准而致,所以广州市交管部门决定:全面取缔电动自行车。这个决定让电动自行车拥有者产生了十二分的疑惑,这是哪门子规矩给电动自行车判了死刑呢?

电动自行车自一出生,就因其廉价物美、方便、节能、实惠而大受消费者欢迎,迅速地打开了市场。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更是对其钟爱有加。有了它,人们再也不用每天一大早就辛苦地蹬自行车去上班;周末外出时也可以将其作为较好的代步工具;关键是这个玩意儿既便宜,不过花1-2千块钱就可以拥用,而且使用成本也极低,每天只需给其充一次电就足已应付一天的代步需求了。从实用经济角度来说,这种成本低廉,能创造出极大价值的产品应该属于值得向全社广泛推行的产品。从社会角度来说,目前中国政府提倡建设节能型和谐社会,电动自行车这个具有重要节能特质的交通工具,应该属于国家提倡和保护的产品范畴。但是,具有诸多优良品质的电动自行车却因一点小小的睱眦或者莫须有罪名,而面临被主管部门罚出竞争场地,甚至从此结束生命的危险。

如果,仅仅因为5个月内发生了49宗事故,而将5万辆电动自行车完全打进死牢,那么这个事件就显得更加荒唐了。按此逻辑,行驶在中国大地上的各种汽车应该完全销毁,因为因汽车引发的事故比电动自行车不知要多多少倍。

如果说是因为制造标准不够规范所致,那么,问题应该归结于相关制造管理部门,这些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监管,让制造商们制造出更加符合社会需求和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来,而不应该把矛盾直接转嫁到产品身上来,让产品成为替罪羊。

在此之前,还有其地方也声称要把全面取缔电动自行车,其理由主要是废旧电池未来无法进行有效处理,将造成第二次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电动自行车跑得太快。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处理目前的确是一个问题,但是正如汽车面临的能源革命一样,全球的科研人员们都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所以,目前的困难只是暂时的。难道,因为目前还没有找到最佳解决办法,就要放弃对电池能源的科研和使用?

电动自行车是汽车交通资源的一个有益的补充。不管是现在初级的汽车社会,还是未来高级的汽车社会,多元化的交通工具都永远存在。所以,希望交管部门能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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