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方扶持政策频发
2009年,国务院下发的扶持新能源汽车的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得到了积极的落实。
2009年1月,黑龙江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用车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8月,天津市政府也出台规定,天津市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购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汽车。9月,甘肃省政府下发文件,鼓励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将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国产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为何遇冷
同时,科技部、财政部等国家4部委于2009年2月联合发文,在全国13个城市启动“十城千辆”新能源汽车试点示范活动。作为这项政策的后续跟进政策,工信部又分别在8月12日和9月1日分别发布了第193批和第195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两批共计24款车型入围。
公车采购原地踏步
作为公务用车政策在落实中的第一个环节,各级采购中心的工作进展情况能直接反映这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然而,目前已开展新能源汽车采购招投标项目的采购中心寥寥无几。
其中,表现最突出的就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了。在2009年—2010年度汽车协议供货采购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率先对新能源汽车单独打包,而且是唯一未设淘汰率的一包。结果,比亚迪的F3DM双模电动车、长安的混合动力车杰勋均榜上有名。对于这些变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务车采购是体现政策功能的重要载体,这些变动都是为了更好地扶持节能产品。
然而,除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目前开展过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的单位就无第二家了。同时,据记者了解,入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新能源汽车名录的车型,实际购买的情况并不乐观。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对此,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在购车的整个链条中是沟通采购人和车企双方的中间环节,在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问题上,如果省内的采购人没有提出用车需求,采购部门是不会自主地开展采购活动,毕竟招标是需要成本的。同时,他还直言,目前对于政府公务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资金如何分担还没有明确的说法,在资金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在公务车领域遇冷似乎成为必然。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