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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电动车交通违章关键是“确定身份”

2009/12/1 《襄樊日报》 阅读:3272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省力、易操作等优点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随之引起的违章现象也越来越多。如何突破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的瓶颈?市民张贵洲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读者献计

该为电动自行车上“户口”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环保代步工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已经超过15万辆。但在使用群体增加的同时,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却一直处在尴尬的境地。

2004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管理登记。但目前我国除了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统一管理外,多数省份仍未出台相应的法规。电动自行车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属管理盲区,更不存在第三者责任保险,这便容易使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产生交通畏罪心理和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对交通管理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面对日益扩大的电动自行车队伍,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登记,为每辆电动车上“户口”,这样才能为后期的管理提供保证。

市交警一大队民警 张贵洲

记者探访

走上市区街头,一辆辆快速驶过的电动自行车在庞大的车流中占据着不小的比例。而与摩托车不同的是,电动自行车不仅出现在非机动车道内,更大量地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根据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具有良好脚踏骑行功能等”。但实际上,目前在我市大街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已经超过20公里每小时,有的甚至更快。这不仅对非机动车道内的自行车等其它非机动车形成严重干扰、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11月30日上午,在襄城西街,记者看到惊险的一幕:在西街北侧非机动车道内,一位老人正在街右边慢步行走,一辆电动自行车从老人身后快速驶来,准备超过老人。就在这时,老人起步向左横穿非机动车道,准备上公交车站台。电动自行车急刹车,这才没撞上人。据现场执勤的交警估计,这辆电动自行车当时的车速已超过30公里每小时。

11月30日11时许,记者在樊城长虹路皇宫路口停留了十余分钟。在这段时间里,记者看到,从此通过的电动自行车大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此执勤的一位交警说,自从今年开始交通整治年以来,针对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的现象也搞过多次集中整治了,但效果不理想。电动自行车群体太大、又没有车号等相关登记,罚一两例还可以,要想让所有的违法车主全部受到处罚,显然不现实。

市民声音

李建青: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代步,现在是很多人出行的首选。但是如果相关的管理措施跟不上,那么电动自行车带来的不便与方便就会并行。

程云:电动自行车的问题涉及面大、人员广,因此管理上应该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能增加矛盾。进行登记管理是个不错的建议,这样可以让处罚落实到位。编辑点评: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是目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难点、热点问题,又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能依赖于短期的突击整治,有效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管理部门结合本市的实际,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交警张贵洲“上户口”的建议就很好。只有大家都开动脑筋,为电动自行车管理献计献策,才能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推向纵深。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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