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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法则:居正出奇

2009/12/9 全球品牌网 阅读:4801

“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数个月,城头变幻大王旗。中国很多企业都有这样的特点,特别是在某些行业都成了定律。”近日,武汉大学市场营销系主任汪涛教授在给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讲授《战略性市场营销管理》时讲授的观点。他认为做营销,一定要为顾客创造有差异的价值是原则,围绕这一原则的所有手段、方法、技巧等技术层面营销战术都是可以用的,即我们所讲的营销法则:居正出奇。

正道就是为顾客创造有差异的价值

正道就是,为顾客创造有差异的价值。所有的营销行为都必须符合这一原则。做为营销管理者和运行者必须确保你的产品、你的服务,你的营销活动一定要为客户创造有差异价值,而且这个价值与你的竞争对手有所差异,一定要能解决问题,要有意义。偏移了这个正道,企业很难走远。

所有的营销活动都万变不离其宗,所有的变,都离不开这个原则,基本原则和本质,有的公司一旦偏移本质,没有能走很远的。可能有能有些公司用一些小聪明,小噱头,在短时间内可以赢利,能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只要他是偏移了公司。为什么很多企业要做品牌,就是要做出差异。

靠各种各样的噱头没用,出奇千万不能忘本

奇术是指,营销的手段、方式、方法可以出奇,出怪、出新。把握本质,举一反三。中国的很多企业产品特点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数个月,城头变幻大王旗。这就是很多中国企业品牌的特点,利用各种各样的炒作,各种各样的噱头,仅仅在知名度上做出了一点名气,这是非常失败的。要知道仅仅在知名度上建立的品牌是非常脆弱的。很多时候纵然有精美的画面,动听的声音能吸引很多的消费者,但其内涵不能为消费者提供有差异的价值,会让消费者有被欺骗的感觉,从而产品难以走远。

发散性思维出奇招、出新招

运用发散性思维去考虑营销手段与技巧。所谓发散性思维去考虑就是以怎样为顾客创造有差异的价值,或是怎么让顾客跟容易、更真切的感受到这种有差异的价值。做营销要记住,永远得不到最优,只能是满意。我们要发展尽可能多的可能性,针对这些可能性制定去方案。

一个好的营销主义者绝不是固守本分的,他必须是一个心胸开课,视野广博的开拓者,在大原则不变的条件下,在手段、方式、方法上不断的出奇招、出新招。

做营销是有章可循,一定要树立这样的思想,即居正出奇。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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