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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报评论:“电摩之争”乱在程序不清

2009/12/10 杭州日报 阅读:3917

话说米饭和包子打架,米饭势力大,包子、饺子,只要是被包着的无一幸免。粽子也被逼到了墙脚下,米饭正要大打出手,粽子把衣服一扯,生气的叫到:“看清楚了,我是卧底!”

现如今,同样的一幕场景出现了:明年元旦起,我国将开始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如果将机动车比喻为势力庞大的米饭,把非机动车看作包子,电动自行车无疑成了啥也不是的粽子。换句话说,超过“40/20”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低于这个标准的维持非机动车身份。这样做本来也没什么,只不过现在马路上跑的电动自行车,还真让人辩不清楚到底属于哪一阵营——手一拧时速上去了,它就成了新标准定义的“电摩”;慢下来,它还得乖乖地回到非机动车这个大本营。这时候,又该拿它怎么办?

问题还远远不只这些。非机动车有非机动车的规范,机动车有机动车的管理办法。一旦划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正如人们所担心的,说不定就得考驾照、办保险,甚至被赶到机动车道上。(当然,也可能被禁止上路)还有,现有道路交通法规也许不能不跟着修订。此外,这道生死线一划,据称上千家电动车生产厂家都成了非法企业,活路给堵死了。

 难怪中国自行车协会急了。最新消息,“中自协”声称将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暂缓执行电动摩托车新国标。说起来,这得怪自己。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可执行的仍然是10年前的国家标准。如今新标准发布了,再来指责“强势利益集团”使坏,不能说没有马后炮之嫌。

且不管这里的是是非非,事实上问题原本不会搞得如此复杂。说白了,这不仅是“标准之争”,还是一个政策制定的程序性问题。倘若相关部门制定标准的时候,通盘考虑电动自行车的技术特征和现实情况,矛盾用不着摆到公众面前,乃至于引起这么大争议。老百姓担心什么,不就是政策不清,让人无所适从嘛。既然程序乱了,不如重新来过。所以,现在各方面应该做的是,坐下来好好开个会,讨论一下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的身份归属问题。这一点厘清了,相关标准该如何制定,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再说了,虽然粽子里头包着米饭,外表长得像包子,但它既不是米饭也不是包子,那么,单独给它一纸身份证明也未尝不可。这话的意思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特点,不妨专门制定一套相关标准和规范,这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当然,只要老百姓方便,谁在乎它叫作什么呢。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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