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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摩托车、土方车、自行车请注意

2006/9/7 阅读:5454

注意一: 9月1日至15日非法摩托车、电动车、土方车严禁在市区上路

9月1日至15日,市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整治范围包括:

无市区通行标识的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严禁进入思明区、湖里区行驶。

未悬挂机动车(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号牌及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摩托车(或证件不全),不上路行驶。

  严禁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二轮电动车在思明区、湖里区行驶。

另外,9月1日至15日,每日6:00-24:00禁止土砂石车辆在思明区、湖里区范围内的道路行驶。而要特别注意的是,9月5日至9日,全天候24小时禁止土砂石车辆在思明区、湖里区的道路范围内的道路行驶。

交警提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扣留机动车辆并予以处罚。

注意二: 9月6日至12日自行车、三轮车上路有限制

9月6日至12日,交警部门将对自行车、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力度进行管理。交警重申:禁止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禁止驾驶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禁止板车、三轮车上路行驶。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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