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就在温总理“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话音落下的同时,一个可能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汽车消费政策正在积极酝酿之中——越来越多的消息证实,我国即将出台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补贴的措施。
政府的补贴,看似是对公民环保责任的奖励,实际上是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去补贴有钱人这个小群体。这样的补贴缺乏依据和理由。虽然中高收入者缴纳了更多税负,但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说,并不能因为纳税更多就享受超越低收入者的补贴。
按理说,国家补贴应该给最贫困、最弱势的人群,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如果政府以“环保”为名将钱补贴给买车的人,那骑自行车、挤公交车的人对环境的贡献奖励又如何体现?
也许有人说,在美国、日本和一些欧洲国家,也实行了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我们为什么不能?这个话忽视了很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国情。在一些发达国家,汽车的家庭普及率接近100%,而在我国,买得起车或将要买车的,不到社会总人口的10%!人家的补贴是有广泛性的,并不特别针对某个小群体。
再说,即便是美国和日本这样的经济强国,所给的补贴也没有我们这么高的“含金量”,比如美国对普锐斯[综述 图片 论坛]混合动力车的补贴是2000美元(约1.365万元人民币),这和我们的数万元相去甚远。
除了社会公平,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直接补贴给消费者,这部分钱就直接进了合资企业或者是外方的腰包——新能源车售价为什么那么高?因为我们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仅以电动车为例,电池都是进口的,成本就要七八万元。像核心部件隔膜的生产技术和装备,都已列入西方对我国的限制出口清单。另外,电机和控制方面系统中的整合元器件全靠进口。所以,如果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补贴,不仅造成社会的不公平,补贴最终还会落入外国人口袋。
有没有比补贴更公平合理而又可行的措施?有的。比如,我们可以在用车环节对新能源车大开绿灯——在市中心、景区(如西湖)优先通行,节假日不受单双号限制;在不允许传统汽车停放的区域允许新能源汽车停放;在收费停车场所免收停车费;免收一切过路过桥费;免缴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都是有效的激励机制。
如果真要以经济杠杆来调节传统汽车和新能源车消费结构,我觉得至少也有两种办法可行:一是像鼓励小排量车一样对购置税进行减免,直至全免;二是本着“谁污染,谁纳税”的原则,对不节能减排的车征收环保税或能源税。
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考虑社会公平应该是各种政策的出发点,对于一个涉嫌劫贫济富的消费政策,应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