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首批合格电动车目录》内电动自行车为何不能报牌?《目录》甄选是否存在漏洞?电动自行车涨价究竟如何遏止?第二批合格电动车目录何时能够出台?13日下午,福州市质监局召集我市30多位电动车经销商,就目前市民关心的话题展开讨论。答疑释惑之余,也透露了福州市电动车整治的下一步工作内容。
《目录》内的电动车 超重多源于电池
据了解,近日,有人拨打福州市交通整治办以及质监局投诉电话反映其购买的《福州市首批合格电动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在报牌时遭拒,警方答复时指出这些电动自行车的重量都超过40公斤。
经业内人士分析,出现上述情况无外乎两种可能:一是电动车销售商擅自将《目录》内电动车进行了改装,二是厂家申报《目录》时作假。市质监局高副局长表示:“近期,我们正在复核企业申报加入《目录》时提供的质检报告。如果发现作假,该电动车生产企业将被列入福州市禁止目录。”
昨日上午,市质监局专门某两品牌电动车经销商,针对他们品牌下两款《目录》内电动车因超重不能报牌的情况进行质询。据这两个品牌经销商介绍,在申报《目录》时,企业送检的该型号电动车使用的是锂电池,而平常销售时,消费者买去的电动车内配的都是铅酸电池,两者重量相差约20公斤,这才导致超重。
记者看到,这两品牌电动车申报《目录》时提供的质检报告在整车重量一栏中分别为27.3公斤与34.2公斤,都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整车(含电池)重量不大于40公斤”标准。“一般的36伏的铅酸电池重量约26公斤,而36伏的锂电池的重量仅8公斤,近20公斤的差距就是《目录》内电动车超重的罪魁祸首。”一位电动车销售商解释道。
买到报不了牌的《目录》车 消费者可以退货
市质监局高副局长指出,根据企业当初在申报进入《目录》时所签订的承诺书,电动车销售商必须保证《目录》内电动车符合《福州市电动车管理办法》中对电动自行车定下的6项标准。电动车销售企业因更换电池,导致电动车超重,已涉嫌改装电动车,消费者如发现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市质检局还要求电动车销售商家将近期内销售的超重的《目录》车按原价回收,并进行整改。市民若发现列入目录内的电动车超重,可向质检部门12365投诉。
据了解,近日市质监局对福州市电动车销售市场暗访后发现,福州市部分电动车销售门店存在诓骗消费者的情况。“一些售货员说,新电动车报牌可以卸掉电池称重。还有些售货员针对顾客希望电动车速度快一点的要求,提出可以帮忙拆卸掉电动车限速器,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质监局工作人员透露,下一段时间,质检部门还将不定期抽查市面上销售的《目录》内电动车,如发现销售商销售超重的电动车,将依法对处罚企业,并禁止该企业申报第二批电动车合格目录。
同时,市质监局将联合工商部门,严查企业在销售合格电动车的一些规范。如,授权经销商必须将《目录》公告复印件、目录内车型的彩色照片、授权销售承诺书张贴于销售点醒目位置。
重量标准不变 第二批目录申报车型有限
在13日的讨论会上,绝大多数企业提出建议:是否可以适当放宽电动车重量标准,或者称重方式(如卸掉电池称重)。许多销售商指出,国家标准是1999年定的,与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出入,他们希望能将电动车重量标准放宽。
立马电动车的销售商对记者说:“不含外盒的铅酸电池20斤,含外盒的锂电池仅8斤多,一个锂电池的价格在1000~3000元不等,而铅酸电池的价格仅为两三百元。以前我们销售的都是铅酸电池,为了达标换上锂电池,价格自然要大涨。”
市质检局表示,只要整车不超40公斤,电池作何选择都不是问题。“但是40公斤是我们严格控制的重量,这一点决不能更改。”高副局长还介绍道,据质监局从国家标准委员会了解到的信息,短期内电动车标准将不会改变。“如国标有所调整了,我们也将进行讨论,审议是否更改我市标准。”高副局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