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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选购合格电动车 应注意“一证四符合”

2010/5/17 东南快报 中国电动车网 阅读:7099

“市民在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一证四符合。”针对目前备受市民关注的电动车选购方面的问题,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昨日特别提醒市民。同时,如果市民在选购中发现车商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没有符合相关的要求,可以向质监部门举报。

据介绍,“一证”是指是否具备厂家的“检验合格证”,其中包含该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车架编号、电机编号、生产日期、许可证号、执行标准以及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和网址等。

市民应特别注意这个合格证上的四处地方也要符合相关要求。首先是合格证上标注的型号要与《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一致,目前福州市仅允许销售已经公布的35个品牌150种型号。其次,市民还要留意合格证上车架号要与车身上的刻码号相符合,注意不要购买到被违规套用合格证的不合格电动车。同时,还要注意合格证上的电机号也要与车电机盖上的刻码号相符合。另外,注意合格证上标明的电动车产品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国家标准GB1776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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