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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民买电动自行车可享补贴

2010/6/10 西安晚报 阅读:4714

 昨日,20家电动车企业在西北饭店集中签订了中标协议书,很快陕西省农民朋友购买电动自行车也将享受补贴。据悉,今年1~5月份,全省家电下乡产品共销售89万台,销售金额16.49亿元,销量居全国第十。 

 

据介绍,今年国家家电下乡政策调整后,各省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新增自选一种产品加入家电下乡产品行列,陕西省新增产品为电动自行车,省商务厅于4月公开招标,最终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中标,并于昨日现场签订了中标协议书。这些企业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均经过市场调查,符合陕西地区农村消费和骑行习惯。 

 

省商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民朋友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家电下乡产品时,将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乡镇(街道)财政部门进行补贴资金清算的制度。如发现销售网点不垫付或者骗付的情况,省商务部门将给予处罚。20家中标企业要尽快完善销售网点,采取措施提高资金补贴兑付效率,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做好新增网点备案。 

 

据悉,陕西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已累计销售产品192.3万台,销售额33亿元,累计兑付补贴3.8亿元,补贴率达90%。今年1月至5月份,销售量居全省前三位的分别是渭南市、西安市和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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