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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回应电动车下乡招标质疑

2010/6/25 新安晚报 阅读:3021

针对一些电动车企业对安徽电动车下乡中标名单的质疑,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人士昨天表示,我省电动车下乡中标采购流程规范透明,目前并未接到有关投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和投诉。

中标企业达到30家

今年3月,国务院颁布扩大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范围规定,江苏、安徽、山东等10省份将电动车列入下乡名单。这项备受关注的惠民工程也吸引了众多电动车企业前来参与。

据悉,6月8日上午,安徽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准入产品项目正式开标,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155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来中心登记,到投标截止时,有88家企业现场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多轮紧张的竞标评标,6月18日,安徽省正式公布电动车下乡中标结果,最终的中标企业共有30家。

一些企业提出质疑

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标结果后,一些质疑的声音传出。一些企业称,安徽省仅有的10家申报企业全部入选,一些没有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的作坊企业也进入名单,招标事件“有失公允”。6月22日下午,近20家江浙电动车企业在江苏无锡召开座谈会,对安徽电动车下乡中标名单提出质疑。“没有理由将更具备下乡条件的企业剔除在外,这会极大影响品牌企业在其他省份的投标信心”,浙江一家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准备联合业内部分企业向国家商务部递交复审申请,希望得到一个合理解释。

监管部门正面回应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省政府采购中心。该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暂时还没有接到供应商的投诉和举报。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管机构——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的宋主任对此事同样表示惊奇,称他们至今没有接到任何有关电动车下乡招投标的投诉。如果对这个项目存在疑虑,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监督和举报。

宋主任表示,政府采购采取公开招标,只要参数和规格符合招标的企业都可能有机会中标。此次参与招投标的专家都是通过随机抽选、根据相关招标技术参数进行综合评审。在最后公布的30家中标企业中,既有安徽本土企业,也有天津、上海、江苏等地的电动车企业,并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之嫌。

至于质疑中标企业注册资质不合格的情况,宋主任说,从参加招投标的申请材料来看,这些中标的电动车企业都出具了相关的资质证明并且通过了资质审核。如果有真凭实据能够证明反映情况属实,也欢迎举报。作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将查一起、处理一起,绝对不会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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