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多,且型号繁杂,相当一部分未列入《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或超过技术标准。这些无牌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动力大,速度快,且驾驶人没有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较差,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存在极其严重的交通隐患,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据统计今年以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已占交通事故总量42%,共造成10人死亡,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大,严重危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由于电动自行车不上牌、不缴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给车主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道路安全秩序,我们特向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1、文明骑车,不闯红灯、不超速、不违法载人、不违法装载、不占道行驶、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
2、有序停放车辆,不占用人行道等易造成交通堵塞的地段。
3、建议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骑车戴安全头盔并积极参加电动自行车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