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纯电动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项重点内容,将启动实施纯电动车示范应用工程,计到到2012年,长春、吉林两市公交、环卫、乘用车领域实现500台以上纯电动车示范应用,其他中心城市在200台以上。
据了解,针对纯电动车示范推广,吉林省提出要积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政策,加大示范应用力度,加快纯电动公交车在公共交通领域的普及,推动在环卫、场地运输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完善充电站配套设施和体系建设。
在推进纯电动车示范运营的同时,吉林省也提出要快速推进纯电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依托一汽集团,尽快完成纯电动车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研发、设计和整车设计,做好5-10万辆整车规模生产的准备。此外,要依托四平、吉林等客车和轻型车生产基础,创造条件推进城市交通电动客车和场地运输电动车规模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