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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税成就丹麦“绿色梦想”

2010/7/19 新华网 阅读:4763

7月18日 丹麦为了成就“绿色梦想”,维护其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全球领先地位,将汽车消费的门槛定得很高。在购买和使用两个环节上,政府都对汽车消费课以重税,严格控制了汽车总量和碳排放总量。

 

买车用车都要交税

 

在购车环节,需要支付的税种主要有消费税、牌照税、注册税等。丹麦汽车消费税的税率为25%;牌照税的费用约在1180至6200丹麦克朗(1美元约合6丹麦克朗)之间;注册税的税率则高达汽车价格的105%至180%。对于一辆新车,其价值在7.64万丹麦克朗以下的部分,征税105%;以上的部分则征税180%。注册税对一辆车只征收一次,汽车易手不会导致再次征收,因此,在丹麦购买二手车就可以减少这笔开支。

 

高得令人咋舌的汽车购置税使得消费者在丹麦境内购买一辆小汽车,通常要付出比在其他欧盟国家高出两倍的价格。举例来说,在丹麦购买一辆原价为30多万克朗的中档新车,由于附加的消费税、注册税和牌照税等费用总额高达车价的约200%,其最终价格就上升到100万克朗左右,相当于在德国、法国等欧洲主要国家购买3辆同样的新车。

 

除了购买环节,丹麦还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征收各种税费,主要有绿色所有者税(即环保税)、能源税,此外还有车灯税、润滑油消费税、轮胎税、电池税等等。

 

绿色所有者税从1997年6月1日开始直接针对每辆上路行驶车辆征收,该税种以燃料消耗量为基准进行计算,能耗越高则税负越重。举例来说,一辆大众公司的小排量柴油路波轿车,每年需要支付约160克朗的绿色所有者税,而排气量3升的标志607汽油车,每年则需要支付6480克朗的绿色所有者税。

 

在丹麦,汽车的能源税是一种间接税,也就是说由供应商向国家缴纳。而供应商会将这笔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因此,驾驶者在购买相关燃料时,其价格中已经包含了此类税费而无需单独向国家缴纳。

 

税收杠杆促进新技术普及

 

由于征税的出发点是为了成就“绿色梦想”,政府在征税时考虑到了能源利用效率、新技术普及等各种因素。

 

政府通过税收制度的设计,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能效比方面,丹麦对使用柴油和汽油的汽车区别对待。比如,使用汽油的车,如果汽车每消耗一升燃油的行驶里程超过16千米,则每千米可减税4000克朗,反之,少于16千米,则每千米加税1000克朗;对于使用柴油的汽车,如果能效比超过18千米,则每千米减税1000克朗,反之,少于18千米,则每千米加税1000克朗。

 

另外,政府在征税时还提供安全和环保折扣补贴,以鼓励纳税者使用先进的安全和环保设备。该折扣的额度依据相关设备的成本来决定,补贴方式是通过降低应征税额和削减消费税来实现的。消费者所购汽车配备的安全环保设施越多,减税的额度越大。

 

为了促进零排放的电动汽车的普及,丹麦政府已出台规定,电动汽车可以全额免除消费税、注册税和绿色所有者税。但是目前丹麦国内购买和使用电动车的人还是很少。这其中有两个原因:首先是电动汽车仍然很贵,即使免税,其价格依然高出普通燃油车的税后价格。此外,电动汽车行驶速度比较慢,一次充电的最大行驶里程短,而且充电站的设置又远未达到普及程度,在充电及使用方面都还很不方便。

 

政策成功影响消费市场

 

丹麦政府设计的汽车消费方面的税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汽车总量和新增汽车数量,也有效地引导着车主使用车辆的行为模式。在提高汽车燃油使用效率的同时,也兼顾到税收的可承受性。这些成功的经验,值得别国借鉴。

 

丹麦政府想要控制新增车辆的数量,主要靠提高买车成本实现。例如前面提到的高额注册税。很多消费者就是止步于高达180%的注册税面前。同时,丹麦境内发达的公共交通也抑制了普通民众的购车欲望。这导致新车总体购买数量减少,本地二手车交易频繁,实际上也控制了汽车总量。

 

绿色所有者税以及道路税也调整了消费者的用车行为。税收制度的设计直接告诉消费者,能源使用效率越高,缴税越少;能源使用效率越低,则缴税越多。

 

根据丹麦统计局的数据,2009年,丹麦市场上的汽油新车的能效比已达每升油平均行驶17.2千米,柴油新车则达到20.2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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