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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电动摩托三轮车罚款一千两百元

2006/10/18 阅读:12441
即日起,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驾驶员将被罚款1200元。

  泉州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称,此前,交警部门对无牌电动摩托车、无牌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只按照无牌上路行驶罚200元,而没有对无证驾驶进行处罚。今后,如果驾驶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而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或无牌电动三轮车的,还将被视为无证驾驶罚1000元。总共被罚的数额将达到1200元。

  电动两轮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因有动力装置驱动,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三)项规定应属机动车范畴。但该类型车辆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不予注册登记(上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及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以驾驶人200元罚款。该驾驶人无摩托车驾驶证驾车的,还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99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福建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给予1000元罚款。

  泉州市交警部门将向市民发出《加强人力三轮车、电动车、残疾车交通安全管理告知书》,加强社会宣传。交警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互相转告,并能够理解和支持我市加强人力三轮车、电动车、残疾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泉州市交警支队表示,此举是为改善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2008年第六届全国农运会在我市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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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三轮车的“三宗罪”

    “电动三轮车有三大危害:无牌,随意闯红灯;无档案,交通肇事后,伤者无处索赔;随意压价,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近日,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历数电动三轮车“三宗罪”。

  无牌:无视红灯乱闯

  近日,在市区街面上,记者发现大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还在载客。

  下午1时41分,记者在涂门街看到,一辆电动三轮车载了2名乘客,起先在机动车道上行走,到涂门街与温陵路交叉灯控路口时,恰遇红灯,驾驶人迅速拐到非机动车道行驶。据记者调查,有些驾驶人不管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只要能走就乱走,真是“条条大路任我行”。

  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说,有些驾驶残疾人代步车的残疾人也加入了车夫的行列,上街载客。

  黑户:事故索赔无门

  “电动三轮车没有牌照,在交警部门没有档案可查,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索赔非常困难。”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林副科长说,由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没有对电动三轮车注册登记,因此它们都没有档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驾驶人弃车逃逸,那么伤者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据了解,目前,电动三轮车市面价格3000多元,购买电动三轮车的人大多上路载客赚钱。电动三轮车像人力三轮车一样,性能不好,平稳性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找到驾驶人,伤亡事故赔偿比较多,但电动三轮车没有进行保险,其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赔偿金额,以致伤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载客:扰乱客运市场

  电动三轮车没有营运证,存在压价抢客的情况,扰乱了客运市场。

  “电动三轮车载客肯定会抢走部分客源。”的士司机李师傅说,电动三轮车主不缴纳各种税收,“车费”低廉。他举例说,以两公里为例,坐的士至少也要7元车费,坐电动三轮车可能只要5元。电动三轮车载客一天赚的钱不低于80元,生意好的时候上百元,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够把成本赚回,以后赚一分钱就是一分钱。因成本低,电动三轮车为了抢客源,无视客运市场规则,随意压价,扰乱了客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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