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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城市全面或部分“禁电”

2010/10/15 长江商报 阅读:8514

电动车之困不是只有武汉遇到,全国很多城市都在研究破解之道,目前佛山、沈阳、中山市部分道路或城区已经“禁电”;2006年,广州、海口已经规定市区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更多一些城市制定了地方法规,规范电动车上路。

 

例如合肥 、长沙、南昌都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并核发非机动车车牌证。在规定出台前购买的不合标准车辆予以核发车辆临时通行标志;此后购买的不予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未登记上路等违规行为,处以罚款。

 

惠州则规定,超标电动车在部分路段禁行,并要求登记上牌,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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