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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摩禁电 剥夺城市穷人的幸福感

2006/11/6 金羊网 阅读:9248

禁摩之后,广州再接再厉,近期将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与禁摩只限于老八区不同的是,“禁电”范围更广,包括增城、从化两市,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连农村也不放过。

虽然政府给出的禁摩、禁电的理由,都难以服众,也与“以人为本”的理念相背离,但是,禁摩、禁电已成事实或即将成为事实。即使部分市民对此颇多不满,也已是于事无补了。惟今之计,于受影响市民而言,也只好积极姿态来面对,以尽快适应这一“残酷”的现实。

但即使如此,禁摩、禁电的后续影响,以及由此造成对城市贫困群体的心理影响却不可低估,也不容有关部门不予以关注和引导。笔者认为,禁摩、禁电最大的影响在于,进一步剥夺了城市穷人的生活幸福感。

首先禁摩、禁电是对穷人权利的侵害。因为政府的政策直接剥夺了穷人群体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利与自由,使得穷人群体的谋生手段或出行便利受到了限制、挤压与影响。同时,也使得穷人群体明显地感受到了权利受损的挫败感。这种权利的剥夺感、挫败感,可能会使城市穷人群体对政府决策乃至政府产生抵触情绪,如果这种情绪得不到疏导和消弭,则还可能造成政府与穷人群体之间情感的疏离和断裂,这有违政府与城市困难群体之间的和谐共处。

其次,禁摩、禁电对穷人群体的利益直接构成损害。毫无疑问,在城市当中,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为主要谋生手段或交通工具者,都是城市当中相对贫困的群体,而且,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穷人的心目中并非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要么是谋生手段之一,要么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所以,禁摩、禁电迫使其摩托车被强行报废,而电动自行车则因“得物无所用”而成为一堆废铁。这样一来,直接导致穷人财产的损失或闲置。这种利益的受损是直接的,因而其感受也是深刻的,将令穷人原本就显得非常脆弱的幸福感,变得更加虚无而难以维系。 

第三,禁摩、禁电将增加穷人谋生难度,或者出行成本,拉升了穷人生活的“痛苦指数”。以摩托车为谋生手段者(如10万“摩的”),在禁摩之后,他们面临生存的困境,如何转换谋生手段将是其头等大事,倘若不能顺利就业或以其它替代的谋生手段,那么,对他们及其家庭来说,则不仅意味着生活质量的下降,甚至难以生存。而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相关行业(如摩托车维修、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等)的从业者也将面临失业的困扰。如果是以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者,那么,禁摩、禁电对其直接造成了出行的不便,或者提高了其出行的成本,使得其本已贫困或不宽裕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生活的压力将明显加大,以致难以负荷。令人难以喘息的重压之下,其幸福感也一定会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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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重要的一点是,禁摩、禁电给穷人直接的感受是,以牺牲穷人道路行驶权来迁就富人(如私家车主)对道路的占有,以剥夺穷人的手段来满足富人对交通畅顺的欲望。政府这种有偏袒富人之嫌的公共政策,难免造成穷人对政府情感的疏离,同时加剧社会贫富群体之间的矛盾和断裂,甚至会引起“仇富”情绪的蔓延。公共政策的“歧视”和利益的直接受损,将进一步加深穷人的“相对剥夺感”。显然,这对穷人的幸福感,是一种打击和伤害。

实际上,因禁摩、禁电的影响而感觉被剥夺幸福的,可能还不止于这些直接相关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拥有者。盖因禁摩、禁电还会引起其它连锁反应,而间接地影响到其他市民的幸福感。在此,仅以城市公共交通来说明这一点。显见,禁摩、禁电之后,受此影响的几十万市民的出行,相当一部分人将被迫涌到公共交通工具上。而目前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已经人满为患、不胜负荷,在上、下班高峰,几乎每一部公交车都被塞得如沙丁鱼罐头一样水泄不通、前胸贴后背,如今再加上这几十万人,城市公交将承受更沉重的压力,给市民的出行带来更多的不便。如此状况下,城市市民(可能已不仅仅是穷人了)的幸福感只会降低,而不是增加。 

因而,禁摩、禁电后,城市决策者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共交通的运输能力、强化公共交通的服务则尤显重要。然而,令人讶异的是,在即将全面禁摩之际,广州市交委有关人士日前却明确表示,现有的公共交通能力足以应付全面禁摩后增加的公交压力,肯定不会增加公交车的数量云云。我不知道,市交委如此自信满满的说法,是因为其有准确的调查数据支持,还是因为对目前公共交通工具人满为患的现状不甚了解。如是前者,则道一声“但愿如此”吧;如是后者,则不能不说交委的官员太官僚了,似很有必要像重庆那样,规定交委处级以上干部须亲自乘搭公交、以体验一下公共交通工具的滋味了。 

此外,禁摩、禁电对缓解广州的城市交通拥堵,未必有多大的作用和效果。一是目前的交通拥堵,主因不是摩托车、电动车上路导致,甚至机动车数量增多也只是原因之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城市道路的设计不科学,以及城市交通管理的低效及其能力的欠缺——这也是最受诟病的方面之一。二是,全面禁摩、禁电之后,还可能迫使部分人花几万元购买小排量汽车以代替,将使城市机动车的数量有所增加,这样又会加重城市道路交通的压力。

从上可见,禁摩、禁电对城市穷人生活幸福感的剥夺,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显而易见。如何尽量消弭和减低这种“剥夺感”,是政府在出台禁摩、禁电政策的同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与禁摩、禁电决策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则必不可少,而且相应的政策措施必须贴心、具体、人性,并保证能够实落实到位。于此,政府尚须做大量细致、具体的工作。

(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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