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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登记备案管理

2010/11/25 临安新闻网 阅读:4662

 

据市公安局获悉,12月1日至2011年1月30日,临安市将集中对电动自行车免费备案。家里凡有电动自行车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到派出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免费备案。今后,凡有无标识、无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将被依法查处。

 

保有量大,电动自行车成治安难点

 

由于电动自行车采用蓄电池驱动,不仅环保卫生,而且使用方便,不用上牌照。近年来,已成为市民出行代步的首选,并被不少单位采购用于客运、物流以及治安巡逻。

 

据市公安局了解,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相关的盗窃案件也随之增长。据不完全统计,临安市每年发生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件1000余起,被盗电动自行车因无牌无证,给追回带来很大的困难,即使追回也很难找到车主。车辆只能作报废处理。电动自行车问题一度成为治安管理部门的一大难点。

 

保障安全,下月起电动车集中上牌登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的治安管理,保障市民的财产安全,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12月1日起,临安市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对上路行驶、未进行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登记备案管理。车主可携带车辆及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驾驶证、临时居住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就近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备案登记统一标识”后将其张贴到车辆指定部位。因特殊原因车主本人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如果买卖、赠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发生变更的,可以到原备案登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在集中登记期间,锦城派出所、於潜派出所、昌化派出所、青山派出所(含板桥警务室)、玲珑派出所、横畈派出所、交通治安派出所等均设有电动自行车登记点。除双休日外,每天8点至17点都可办理登记手续。

 

据公安部门介绍,集中登记结束后,市民新购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仍就近到派出所登记,也不排除在购车点直接登记备案的可能,具体方案待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后方能确定。

 

常态管理,无牌无证车将被扣留

 

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并配发统一标识后,将实行常态化管理。集中登记期满后,公安机关将不定期组织上路检查,对无牌照或未办理防盗备案登记(无相关标识)以及来历不明的可疑电动车,将依法予以扣留,待查明来源或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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