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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建小区停车场预留电动车充电装置

2010/12/2 厦门网 阅读:4837

 

今后,新建停车场(库)都要配备充电设施。厦门市政府新近批复的《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做出要求:11月起出让的土地项目,都要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装置。首批76个汽车充电桩建成,“五缘湾一号”成为小区充电“第一号”。

 

根据规定,11月1日之后通过公开出让取得的建设项目、申请办理的建设项目,公共停车场(库)和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库,都应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的建设位置。

 

厦门电业局有关人士表示,这一规定有效解决了此前充电装置进小区、进停车场遇到的一系列难题。

 

今年3月份,福建电力公司与厦门签署了《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经过7个月的建设,我市建成了位于华荣路的省内首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和76个交流充电桩。

 

76个充电桩分别设在海沧海富路6号海沧供电营业厅周围、思明区湖滨南路湖滨南供电营业厅停电场、音乐岛酒店门口停车场、湖里区嘉园路、台湾街江头供电营业厅门口。“五缘湾一号”小区成为第一个配备充电桩的小区,一期建10个,二期建5个。

 

根据计划,明年,厦门电业局将扩建华荣电动汽车充电站,使之成为充换电站,同时具备充电功能和换电池功能,届时,可以给200只标准电池充换电。另外,还要建310个遍布街头以及停车场的交流充电桩。目前,前期勘察工作已全面展开。

 

厦门市计划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在公交、公务商务、旅游、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将依托厦门市现有的汽车产业优势,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营。

 

据了解,目前电动汽车在厦门市尚无实际应用,有关部门正积极谋划引进公务和公共交通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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