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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6成电动车超速

2010/12/10 现代快报 阅读:3965

昨天,江苏省消协、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等部门联合公布了2010年江苏电动车使用现状及消费意愿调查报告,消费者普遍反映,他们骑车速度大多超过20公里/小时的国家标准。

 

省消协等部门开展的这次调查,收集了近4000份调查样本。电动车的品牌繁多,这次调查中就涉及了287个品牌,价格在1500-2500元的居多。我国1999年出台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为电动车设定了国标: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千克,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但在调查中发现,只有27%的电动车没有超重,七成以上的重量都在40千克以上;上班一族是电动车的主要消费群体,但上班族大多赶时间,因此超过速度国标的人占了63%,大多数人在25公里/小时左右,还有24%的人超过30公里/小时。调查显示,现行的国标与实际消费需求差距较大,因此省消协等部门呼吁尽快修订国家标准,出台规范电动车行业的新标准。

 

调查还显示,消费者对电动车的产品质量总体满意度不高,反映在日常使用当中经常遇到电池、充电器出问题,还有爆胎、刹车不灵、车架断裂等现象。而且出了问题后,售后服务也跟不上,对此,省消协也建议出台电动车销售服务“三包”规范,尽快将其纳入地方立法,以保障电动车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据了解,2009年全国电动车总销量为2369万辆,江苏就有700万辆,占了近1/3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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