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电动车竟称“禁摩”后可用 2006/11/9 大洋新闻 阅读:4425 近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收到多宗关于电动车的投诉。主要投诉的问题是电动车电池使用寿命短、购买时销售员误传,“禁摩”后可使用电动车。 据了解,电池的问题普遍出现在电动车购买后的一两个月时间内,而且在经过多次更换也不能达到说明书所列的指标数。据白云区消委会调查后发现,主要是厂家给消费者更换的是翻新后的电池,所以多次更换都不能达标。后经消委会调解,予以更换全新电池。 时报记者 李杉 通讯员 甘懿 赞0 踩0 打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