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尚、好又多等超市在售的5批次电动自行车均被工商抽检出具有“轻摩化”倾向,在其他厂商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浙江绿源在宁波的经销商却提出了不同看法。
根据该经销商出具的厂方材料,其所生产的系经金华质监部门备案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因此工商部门不能按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来判定其产品不合格。
上的是电动自行车牌照,生产的却是争论了多年至今仍未有定论的“电动轻便摩托车”,这无疑给市场监管部门出了个大难题。
抽检5批次均超标
记者本周从海曙工商分局获悉,他们此次抽检主要针对的是目前市场上越演越烈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现象。
据介绍,他们一共抽检了5批次,并把这些电动自行车样品送往宁波市电动自行车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这5批次样品全部存在不合格指标,而且如所预期的一样,主要集中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制动性能、轮胎宽度等几个“轻摩化”倾向的指标上。
以浙江绿源被抽查到的两批次TDP0412Z型电动车为例,其轮胎宽度均为61mm,超过了国家电动自行车不得大于54mm的标准;整车重量也均为65kg,大于50kg标准;最高车速两批次分别为28km/h和29km/h,也超过了不得大于25km/h的相关标准。该两批次电动车另外还被检出制动性能不合格的问题。
根据抽检情况,工商部门当即依照相关法律对上述相关品牌的厂商进行了立案查处。然而,在查处过程中,却出了一个意外情况。
企业标准自称“电摩”
“我们的这批车子并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在被立案企业中,宁波大榭开发区绿源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供货商张某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张某指出,有关“电动轻便摩托车”,浙江绿源已有专门的企业标准,而按该企业标准,车速最高可以达到40km/h。
为证明自己的产品合格,张某向工商部门出具了一份由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自行制订的有关“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企业标准。按这份已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企业标准”中规定,他们绿源公司生产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最高车速的确可以为“不大于40km/h”。
张某指,这份企业标准已经过金华相关“质监局备案”,因此工商部门不得按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来判定绿源牌TDP0412Z型电动车是不合格产品。
新国标惹争议迟迟未出
21日上午,记者前往海曙的欧尚超市底层的电动车卖场走访发现,绿源牌TDP0412Z型电动车仍在那里销售。据销售人员介绍,他们可以代为消费者上电动自行车牌照。
上的是电动自行车牌照,却说自己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对于绿源厂商的这一说法,工商方面一时感到啼笑皆非。
具体办理该案件的海曙工商分局鼓楼工商所执法人员指出:“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任何有关‘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电动轻便摩托车’这一名词,显然是电动车行业自己的说法。”他表示,如果一家企业弄出一个企业标准,再为自己产品冠以一个新名称,就可以弃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于不顾而堂而皇之生产销售,于理于法都说不通。
据记者了解,今年1至10月,我市每月有11人死于电动自行车事故。我市交警部门认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被人为地“摩托化”,以致车速过快、车重过重是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去年年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因将超标电动车划入机动车管理,在出台前曾引起了国内轩然大波,此后再无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