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自11月15日起,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对此类车不予登记发牌。而此前,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简称“国标”)的电动摩托车(简称“电摩”),在海口、天津等城市均遭“封杀”。一时间,南昌“电摩”是否将被禁止上路,市民还能不能购买“电摩”又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为此,记者进行了有关调查。
背景分析:
“电摩”未获“准生证”
为规范我国电动自行车产品技术、性能和安全要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于199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技术法规是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达到的“国标”,其主要内容为,限定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必须在40公斤以下;必须装有脚踏行驶装置,保持自行车脚踏行驶功能。
所谓“电摩”,是指不符合“国标”、外形酷似摩托车的电动车。江西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仍在执行,只要不符合该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属于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现场调查:
之一:南昌“电摩”卖得火
11月16日,记者在南昌市洪城路电动车销售市场看到,市场上来自全国各地各种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有100多种,其中八成以上是“电摩”。有的豪华“电摩”,“块头”比一般摩托车还要大,最快时速标识为125公里。据商家介绍,南昌人目前流行这种像摩托车的“电摩”,销量也比轻便型(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大。
之二:市民对“电摩”持欢迎态度
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大多数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不该禁止。概括起来,电动自行车有以下优点:一是使用清洁的二次能源,无噪声污染、无废气排放;二是骑行方便,尤其是对家里距离单位较远的上班族而言,大大提高了通行效率。不少市民认为,“块头”大的“电摩”不仅豪华气派,而且由于车辆重、稳定性高、速度又快,因此更受欢迎。他们希望有关管理部门通过有效的办法来管理“电摩”,使其合乎规范,而不要“一刀切”予以“封杀”。
之三:“电摩”给城市交通带来巨大隐患
作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不能走机动车道。然而,记者在南昌市街头看到,有些车速快的电动自行车特别是“电摩”行驶在机动车道,险象环生,令人捏汗。据了解,全国各大城市封杀“电摩”的重要原因是安全问题。据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处副处长万训勉介绍,在南昌市道路交通事故中,“电摩”肇事占有不小比例。这类无牌车由于车速太快,驾驶者又往往没有经过专门驾驶培训,不熟悉交通规则,因此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南昌“电摩”:到底是“禁”还是“放”?
立法部门声音:我省相关“条例”尚未出台
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自今年4月开始,《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意见稿规定,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等,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其含义是,必须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才是“合法”车,其余“电摩”等超标车将面临禁行。但是,“条例”目前尚在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正式出台的“条例”对该条款是否修改,目前还是未知数。该“条例”何时出台,也无时间表。
交管部门声音:购买“电摩”风险较大
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万训勉说,南昌市一直很重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自2001年开始实施“限摩”,即在城区停止了给摩托车上牌。200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把达到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规定为非机动车,也意味着其身份的合法化,因此,南昌市的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数量快速增多。为此,南昌市公安交管部门今年6月曾草拟了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实施办法,其中包括,只有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上牌,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导致该“办法”没有出台。
至于南昌“电摩”到底是“禁”还是“放”的问题,万训勉认为,要待《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才更明朗。我省各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具体如何规范管理,还要根据《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根据南昌市交通状况,治理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势在必行。虽然现在还不敢说电动自行车包括“电摩”的最终“命运”如何,但有一点必须提醒,就目前市民的购买风险而言,购买“电摩”的风险肯定比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大,因此市民应慎重购买。
本报记者 钟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