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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电动自行车超标禁止在京销售

2011/3/16 阅读:17704

北京市工商局去年下半年公布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名单,踏浪、小鸟、都市风、宝岛等6组市面上常见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因最高车速超标都名列其中。据了解,这些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在北京市场销售,不予登记核发牌证,并且退出电动自行车备案目录。

 

在北京市9月初启动的交通秩序整治中,交管部门称电动车违法占八成,超速行驶难查处,这让电动自行车继标准之争后再次成为焦点。据了解,根据国家目前的强制性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在有关部门的通告中也规定,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不予登记核发牌证。但市工商局此次检测发现,共有6组电动自行车车速超标,包括踏浪、小鸟、都市风、宝岛、津狮、小飞哥等。

 

一些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表示,电动自行车超速现象很正常,有的甚至能达四五十公里。一些消费者来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都明确想要速度快的,厂家为了多卖货,就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生产这种超速电动自行车。

 

市工商局此次的检测发现,7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全部不合格,除了上述6种,还包括一种“小刀”牌电动自行车。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超标者不予登记核发牌证,不得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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