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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超速责任所在

2011/7/19 光明电视 阅读:5354

提到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除了汽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了不可忽视的一项。电动自行车以速度,环保,便捷赢得了广大市民的青睐。截止去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量,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最大民生交通工具。

 

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行列,穿行在主要街道、小巷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电动自行车的弊病也随之暴露出来。因超速行驶或者车子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据统计,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约3600余人。而究其原因一方面因为电动车便捷,驾驶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一倍,刹车制动系统却不能保证遇到紧急情况或险情时安全制动,尤其是与机动车碰撞时更易危及生命安全。因此速度便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电动车车身和自行车一样脆弱,但车速却快赶上机动车了。那么一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应该多少才符合规范呢?今年3月,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其中明确规定了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大于240瓦的电动车都在淘汰之列。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低于20公里才能“上路”行驶。

 

但是,行驶在大街上的电动自行车的时速究竟是多少呢?我们来了解一下。据2010全国自行车工业信息中心在全国10省市开展的一项社会使用电动自行车调研显示:在20400位调查对象中,消费者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大多在每小时20公里至30公里,而仅有30%的人驾驶速度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

 

这些本该在出厂时就设定速度低于每小时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怎么能跑出每小时30-40公里呢?究竟是谁让本应该时速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跑到20公里之上了呢?
据一些媒体调查,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中,大多数人买车就是为的高速度。有电动自行车店老板更是告诉记者:“现在来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哪个不是为了高速度?和自行车一样快谁买呢?”而许多厂家也是迎合消费者的“口味”,把“高速”作为最大的卖点。

 

追求速度可以说是绝大部分人的心理,然而如何在满足消费者心理的同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考验的却是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的公德心。如此小巧,方便的限速器设计的确为消费者超速打开了方便之门,却将无数人的生命安全掷之脑后。这种将速度选择的权利交给消费者的做法,看似是对消费者的尊重,实则却无法掩饰其背后那颗利益熏心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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