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间的小路上,骑着电动车,吹着风,这种感觉好像再惬意不过了。可是,电动车跑得快,全靠电池带,没有电池,电动车也“动”不起来,电池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但是,电池达到使用年限后回收环节中的污染问题却很容易被忽视。
随着2010年6月电动自行车加入安徽“家电下乡”产品的行列,我省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购买电动车,电动车因为其操作简单、行动快捷已经在不经意间成为了当下许多农民的主要代步工具。
23岁的潘刚在合肥市南二环上的一家汽车制造厂上班。因为上班需要,他于今年3月份刚刚买了一辆电动车。被问及为什么购买电动车,潘刚脱口而出:“还不是因为速度快嘛,自行车骑着慢,摩托车烧油又贵。”潘刚老家在淮北濉溪县,据他介绍,自己去年回家刚刚帮家里置办了一辆电动车,“看到很多人家都买了,就给自己家也买了一辆。”当记者提出以后的废旧电池如何处理时,潘刚表示,自己会去电动车销售处以旧换新,加点钱换个新的。对于老家的废旧电池,他也表示如果换不了就直接当废品卖了,“最多一两百块钱吧,多少卖点钱。”
和潘刚想法一样的人还有很多,处理废旧电池的方式无非就是要么直接卖掉,要么以旧换新。直接卖掉,一般都是卖给收废品的人,电池中值钱的铅和铜等物质被拆解取出,而其中的废液却被直接随意地倒掉。
据了解,电动车大多选用铅酸电池,因为它成本便宜,性能稳定,但是电池中含有的大量有毒重金属的酸液却是危害性极大的污染源。在铅酸蓄电池拆解过程中如不够慎重、专业,很容易会破坏空气、土壤和水源,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各种有毒金属,通过土壤进入水体,再由水体传给人类的食物链,就会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那么以旧换新,把旧电池退给电动车销售商会不会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呢?记者近日走访发现,许多电动车销售商的废旧电池回收环节同样隐忧重重。
位于合肥市铜陵北路的迅捷电动车摩托车大市场是是安徽省最大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集散地,这里集中了国内外100多家知名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厂家的产品。7月20日上午,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来到这里。
在一家中标我省“家电下乡”计划的美菱电动车的销售点,记者简单看过之后表示对电池质量很担心。“你担心的没错,电池质量确实非常重要,但是我们的电池绝对包你质量。”当记者表明自己来自农村,一位销售人员向记者热情推荐一款“家电下乡”指定的车型,“不到两千块钱,还可以享受13%的家电下乡补贴,你买很划算的。”记者询问电池能不能以旧换新时,这位销售人员表示“可以拿来,加点钱就能换一个新的。”记者随后故意质疑厂家会不会把收回的旧电池翻新一下再出售,该销售人员显得比较生气:“我们是大厂家的品牌,还是家电下乡指定品牌,翻新电池我们不可能干的。一个是信誉要保证,第二也没那个技术和时间。”那销售点回收的废旧电池究竟是怎么处理呢?这位销售人员直言不讳:“我们也是直接卖给收废品的,有专人上门收这些废电瓶。”
随后,记者又以购车者的身份暗访了陆基亚、荣事达等三四家中标我省“家电下乡”的电动车销售处,发现他们废旧电池的处理无一例外,都是卖给专门回收电池或者收废品的。问及为什么不退回生产厂家,大多数销售商都表示“厂家回收成本也高,都不愿意回收,不如直接卖掉。”
据了解,国家其实早在2003年10月就下发了《关于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此通知的目的就是指导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通知规定了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必须承担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责任。但因未明确管理职责,许多废旧电池的最终归宿还是被当废品收走了。
记者同时了解到,在江西、广西、福州等地出台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也明确了电动车电池的回收和监管责任。比如,《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非机动车生产者应当承担对其产品产生的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责任;非机动车销售者应当在其销售处设立回收设施回收所销售产品产生的废旧电池。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依法对收集、贮存、拆解、利用、处置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而记者查阅了安徽省非机动车的相关管理法规文件,却没有发现类似的相关规定。
记者随后就此问题咨询了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发现我省在“家电下乡”过程中并没有对电动车的废旧电池回收做出具体要求和规定。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安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废旧电池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时下的农村,生态环境已非常脆弱,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大规模下乡,废旧电池的处置将是一个棘手的课题。若能将“家电下乡”这件百姓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的好事情切实落实好,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问题将更加不可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