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在天津举行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论坛上,有关新能源汽车发展路线的争论中,应以混合动力为主的声音占到了上风。
撷取此会议上信息二三,可窥见混合动力路线支持者阵容有多强大。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我赞成全力发展新能源车,但是过渡时期仍然要加强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展。
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张国宝:李岚清前一段时间写了一封信,主张电动汽车发展一步到位,把精力放到纯充电式上,这是他的意见,也征求了一些汽车行业的意见,但是目前在技术上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高速铁路的发展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我们绝对不能走这种弯路,绝对不能把用户当作实验品。而是要老老实实地按照中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地掌握核心技术,然后取得持续的稳步的发展。
上述影响中国新能源汽车路线的人士讲话中,不难看出,混合动力被看作是当前新能源汽车主要发展的模式,而纯电动汽车仍只是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中的美好远景目标而已。
这种观念的改变,将对纯电动汽车发展影响极大。作为远景目标,则意味着纯电动汽车发展支持力度、补贴政策等方面都要给混合动力车让路。而原来混合动力车补贴不如纯电动汽车的情况也会改变。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就说,关于新能源汽车“十二五”规划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短期内不可能出台。混合动力车动力源仍然是石油,因此不能成为新能源车。
上述两类权威人士明显来自对此事持不同见解者,而分析两类人士的观点,从中不难看出,新能源汽车发展“十二五”规划内容当中,明显是支持上述混合动力发展路线的。
如果这样的新能源车“十二五”规划发展内容出台,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发展路线真的要改弦易张。
笔者认为,中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不能再凭规划和补贴来敲定,仅仅依靠专家们的论证,就不断变换新能源汽车发展重点,这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是不利的。
香港发展电动汽车比内地起步并不早,但是其通过税收补贴、车牌税减免和实行全港免费充电等细化、有效的支持性政策,使得电动汽车迅速深入人心。此外,香港还不拘一格选用电动车车型,尤其是对日本的一些先进电动车企进行采购,使得电动车技术取得了很快的进步,虽然目前全港保有电动车数量还不多,但是其电动车发展势头很好。
反观内地的电动汽车发展进程, 3年多的时间里,一开始就存在诸多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补贴不到位,车都卖出去1年了,中央财政补贴还在等补贴细则;电动汽车标准和进入门槛制定过高,搞科技“赶英超美”,结果安全事故频发,还影响了低速车市场;政策制定缺乏效率和公允,在车企环节补贴过多,而对于购车消费终端环节补贴不够;电动车技术不成熟的情况下,本应该在中小城市先试点,却直接选择了6个大城市。
但是,上述这些问题,并不构成新能源车发展路线的改变。如果在实践的初始环节,就轻易改变路线,会导致前期大量投资浪费,也会影响整个中国的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
如果放下政策制定的门户之见,抛开谁主导未来“十二五”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问题。那么,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是可以并行不悖,甚至是互为补充。
混合动力车作为传统能源车的发展方向,仍要发展。但是要以市场化为主要方向,不应以补贴促发展。电动汽车作为战略发展方向,给予相应补贴政策的同时,强调技术进步,尤其是电池工艺的进步,在公交等领域率先推动电动汽车的推广。
中国乘用车市场广阔,绝非一种节能车型所能垄断的。换而言之,电动车不可能抢掉混合动力的饭碗,混合动力也不可能影响电动车的广阔市场前景。两者也不必争抢补贴政策,补贴政策在公允的条件下,按照节能减排的数量给予补贴安排,消除你多我少的争议。
不能因为混合动力技术都被国外掌握,而对混合动力汽车不给于其应有的补贴鼓励政策;也不能因为电动汽车掌握部分先进技术,就将纯电动汽车与汽车民族自尊心联系在一起。
技术进步的前提是市场开放,唯有市场开放,才能让车企有竞争压力,主动去研发技术,而不是依靠吃国家补贴或者区域市场的垄断来生存。中国汽车企业发展到今天,仍然缺乏核心技术,教训值得总结,而且要避免这样的悲剧在电动汽车行业上演。
9月1日上午,安阳市文峰区司法局院内,17辆崭新的二轮警用电动车异常醒目。据了解,此次为基层司法所配发警用电动车,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的需要。
据悉,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在化解矛盾纠纷、普法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体现司法行政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所发挥的地位,针对司法所人员少、基础设施投入相对不足的实际,文峰区司法局在2010年为各司法所配备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基础上,该局通过积极争取,又为全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了警用电动车,总价值5万余元。该车的配置,为及时、快捷处理矛盾纠纷起到了保障性作用。
文峰司法局局长黄泽要求,各基层司法所要以这次警用电动车的配发为新起点,把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转化为强大的工作动力,把配发的装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和车辆保管使用合同规范使用警车,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降低各种风险,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牢固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斗志,坚定不移地坚持以构建平安文峰、和谐文峰为中心,全面加强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安阳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