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及科技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要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广泛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济南是试点城市之一,在高新区某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朱琳琳15日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如果停车费、电费、通行费等方面都能对电动汽车提供优惠,我会考虑买一辆电动汽车,希望这些政策能尽快落到实处。”朱琳琳的想法并不是个例,在如今油价高企的时代,新能源汽车的优越性显而易见,饱受高油价之苦的人们对该政策充满了期待。
导报记者从济南市发改委工业与高技术产业处了解到,自2009年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首批13个试点城市以来,济南市从财政、公交、充电站建设、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力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前,济南市已购置混合动力公交车200辆。并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去年建成投入运营充电站5座。“十二五”期间,济南市还将投资20亿元建设集中充电站2个,充换电站9个,配送站60个,建成服务半径不大于5公里的服务网络。其中,今年将投资5.16亿元建设集中充换电站1个,充换电站2个,配送站30 个。到2012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610辆。
此外,济南市还将试运行部分纯电动出租车,拟面向所有出租车公司,投放试点试验纯电动出租车200辆,并给予600万元财政补助,用于纯电动试点出租车补贴。该市将在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机关的部分工作用车、景区及景点旅游观光用车、环卫绿化用车、物流运输用车等领域,有计划地推广使用电动汽车。
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电池型号不匹配、技术瓶项等因素制约下,济南部分已建成的电动车充电站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因此,多数人对新能源汽车仍持观望态度。
在济南市南外环一家企业上班的刘小文告诉导报记者,她每天上班往返需要跑近40公里,仅油钱一个月就得支出上千元。如果电动汽车的优惠政策能够得到落实,她每个月能节省一半以上的支出。
据了解,此次四部委要求,试点城市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其住宅小区停车位或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该类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的配比不得低于1∶1;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提供充电设施建设的服务;在政府机关和商场、医院等公共设施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适当设置专用停车位,并配备充电桩;同时,城市要调配资源建设少而精且覆盖示范运行区域的快速充电网络。
对此 ,《中国汽车报》 首席观察员杜芳慈表示,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涉及小区的建设、电网的改造等一系列问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现状很难短期内改变,其普及将经历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四部委通知明确提出,如果年度末各试点城市未能通过年终考评,或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将被取消试点城市资格。对此,杜芳慈说:“政策信号的释放除了会促使新能汽车产业和充电站的建设步伐加快外,也会对试点城市形成压力,从而加快试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