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通报2011年上海市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产品合格率为85%。
本次抽查了2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其中,标称上海鸿贝电源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BABY” 高能胶体电动车蓄电池(6-DZMJ-12 2011.5.14),2h率容量、充电接受能力项目不合格;标称玉田县千里马蓄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赤兔” 免维护蓄电池(58500MF 2011.3.10),20h率容量项目不合格;标称上海钱江电动车蓄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雅泰” 电动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6-DZM-12 2011.6.5),充电接受能力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容量试验是考核产品在工作时的放电时间,反映电池在正常使用中的放电时间。该项目不合格说明产品放电时间过短不能满足正常的使用,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充电接受能力是考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蓄电池再充电能力,不合格的电池充不到原有容量,造成容量缩小,蓄电池工作时间缩短。
铅酸蓄电池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截止7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20家。本次实际抽到产品的有16家,另有4家企业由于停产原因未抽到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