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消协人员积极应对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群体投诉

2012/1/11 云南信息报 阅读:6116

随着《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的临近,近日,东川区工商局陆续接到20余位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销售商开具的是收据或销售小票,均没开具正式发票,致使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了,意味着2012年1月1日起就不能正常上路。

 

接到投诉后,消协人员研究出台了“五措施”,以积极应对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群体投诉:

 

一是安抚投诉消费者的情绪,并做好登记;二是要求分局、所加强巡查,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宣传《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经销商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是走访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了解近几年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四是关注经销商代表就东川电动自行车历年销售情况及问题向政府的信访;五是得到可以办理登记注册消息后及时通知投诉消费者,并提示办理注册登记应携带的资料。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