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广州禁摩令开始实行,但争论仍热火朝天地进行。一项公共政策让舆论与公众如此关注,可见兹事体大。
禁摩有难度,警察很辛苦,有人想到了“综合治理”:让摩托车断粮,责令加油站停止向摩托车出售汽油成了选项之一。
动用社会资源以实现某个行政目标,这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但是,行政权的运用如果不受节制,社会将要承担巨大成本。
据悉,广州禁摩,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防止不法之徒利用摩托车“双抢”。制止抢劫是警察的事,社会各界有义务帮助警察,但为了防止抢劫而让广大摩托车车主承担他们不愿承担或无法承受的成本,这种成本和职责的转移对建设法制社会显然不利。
正是同样的逻辑,让加油站承担禁摩的成本一样是荒唐可笑的,好在这只是建议,还不是成文的方案。在这样的逻辑下,加油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拒不配合的话,逻辑的终点就是加油站违令,加油站也可能面临被禁———因为禁抢而禁摩托车,为了禁摩托车,又要禁加油站,这样循环下去,多少行业要受牵连,百姓生活又将受到怎样的影响?
广州市民特别是摩托车车主为禁摩付出了可观的成本,他们反对的意见对广州政府来说是有价值的:行政权的运用不能超越法律范畴作无限延伸,即使目标具备正当性。
中医讲,治一经损一经。损掉的,并不一定是落后的、无价值的。摩托车、电动车可能就是如此,那些禁摩城市禁掉的,可能正是科学完善的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