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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公布两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综合示范实施方案

2012/2/14 佛山日报 阅读:788

  开着自己的新能源汽车享受绿色之旅,这一个梦想今年开始渐成现实。昨日,高明区公布了今明两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在投放数量、车型、配套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4月份明城镇将正式投放电动汽车50辆,以农用运输车为主!”昨日,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杨泽亮说。他正准备第二天的山东考察,在那里他们将详细了解该地在电动汽车上牌、补贴、后期维修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明城镇作为该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综合示范点,“取经”得来的经验将应用在这里。


  明城镇的试点工作结束后,高明其余镇街下半年将全部投放新能源汽车。根据方案,高明今年将投入370辆新能源汽车进行推广应用。其中天然气公交车和出租车98辆,电动出租车50辆,农用车及其他电动汽车222辆,均是中低速电动汽车,用于农户交通运输以及家庭用车。市民购车还可享受最高不超过车价三成的资金补贴。


  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及时补充加气加电以及维修需求,高明今年还将建成3座燃气加气站、2 座充电站(电池交换站)、400个充电柱(柜、桩)和1家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网点。


  明年高明将再推230辆新能源汽车。届时,高明这样一个县级区域如何管理、维护好数量巨大的新能源汽车运营,对当地是一个挑战。“力求率先建立中低速电动汽车的技术标准、政策体系、市场服务网络,将成功经验向全省推广。”高明区政务委员、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长谢志强这样表示高明探路的意义。政府鼓励当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示范运营合作。“电池供应商可承担电池租赁配套服务,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运行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故障诊断,反馈给企业,不断提高其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


  而远景规划是年产20万辆纯电动汽车的陆地方舟高明项目,目前生产核心零部件的电机大楼即将竣工,四大生产加工车间正在进行施工招标。据明城镇表示,首批的电动汽车将从陆地方舟深圳公司购买。陆地方舟高明项目负责人刘晓静认为,当地政府计划到2013年形成2万辆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以及在培育市场方面的努力,对公司的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产品应用和产业发展相结合,创新管理。”广东省新型轻量化电动汽车工程实验室的宗志坚教授说,高明的方向正确。国内电动汽车市场还处在培养期,市场需求量小;电动汽车暂时不适应长途、重载、高速,但是可以寻找合理的产品细分市场。他建议,高明接下来要在用户政策方面多创新,适当购车补贴,出台政策方便上路及使用,合理规划充电服务网点,创新新能源运营公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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