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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时速不能超20公里

2012/3/31 时代商报 阅读:9483

昨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2011年第四季度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情况通报》,通报结果显示,9品牌10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因最高车速等原因被列为不合格商品。


  电动车车速不能太快


  最高车速是电动自行车在骑行中的安全保证,车速过快将成为道路行驶安全的隐患。国家强制性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本次监测的主要检测项目包括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蹬间隙、绝缘性能、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制动断电装置、轮胎宽度、蓄电池密封性、说明书要求等9个项目。


  监测结果显示,被列为不合格电动车的品牌共有9个,不合格的一个共同原因是这些品牌电动车的最高车速都超过了20km/h。


  9个品牌不符合要求


  检查中,最高车速不符合要求的品牌型号是:永能(TDR37Z)、醒狮(16*金 牛 )、 绿 源 (TDR0905Z 和TDR1033Z)、新陵(TDR-281Z)、新丝路(TDR520-92Z)、小鸟(TDR243Z)、比 德 文 (TDR515Z) 和 赛 克(TDT11009Z)和雅迪牌(TDR231Z)。


  同时,这9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重量)超重和脚蹬间隙过小也是不合格的一个相同的原因。也有的电动自行车轮胎宽度过大,并缺乏详细的说明书。


  电动车超重也相当危险


  负责质量监测的工作人员付先生介绍,除了电动车超速外,其超重也相当危险,也是发生事故后严重程度的决定性影响因素。


  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质量和速度决定撞击时的动量和动能,动量和动能越大,撞击力越大。”付先生告诉记者,如果电动自行车的脚蹬间隙不合格将影响电动自行车的骑行和转弯性能。“轮胎宽度大,说明其承载能力大。购买这样的电动自行车,也会带来安全隐患。”付先生说。


  销售商都拿速度快当幌子


  昨日,记者走访了沈阳市内几个电动车市场发现,确有发布的不合格品牌型号的电动车在销售。而很多电动车销售商都以车速快来吸引顾客。


  “买这款吧!速度快,能跑到30多(km/h)。”沈河区沈州路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老板指了指一款黑色的雅迪牌电动车说,“这个车电池还好,保你能跑到60公里。”


  同样,在万柳塘路上,几家销售商都介绍他们销售的电动车速度快,甚至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


  一位老板透露,电动车速度慢会影响销售数量,因此多数厂家将电动车的最高速度设置得较高,出厂检测时插上限速线,最高速度就符合要求。而部分销售商为迎合消费者追求快速度的心理,直接将限速线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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