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提出2013年至2015年,扬州与其他4座城市将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根据“指导意见”,江苏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时间表:2012年至2014年,重点在南京、苏州、南通试点;2013年至2015年,在无锡、常州、盐城、扬州、镇江等城市选择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据悉,国家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示范推广的25个试点城市的单位或居民,购买纯电动大巴车和乘用车,每辆车中央财政分别补贴50万元、6万元。为加大我省推广力度,根据省里“指导意见”,除国家补贴,省和试点市将给予配套补贴,每辆补贴分别累计达到100万元、12万元。市经信委工业品处处长叶步荣估计:“要得到中央和省市的补贴,必须同时具有国家"十城千辆"和省里两个试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