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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电动车深夜出行

2007/1/24 信息时报 阅读:5390

广州市政协委员黄秉雄认为,禁摩后人们夜晚出行的需求应该值得关注,特别是一些需要夜间工作的市民。对于一些中低收入的市民来说,即使是坐夜班车费用也不低,一旦要转车,费用就要七八元钱,因此,他建议,在深夜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放行。如晚上10点至凌晨5点,是路况较好的时段,机动车也比较少,这个时候允许电动自行车出行,既不会影响交通状况,又给市民带来方便。

对于24小时都有火车或班车到达的火车站和客运站,黄委员认为,可根据车次到达的时间,设立通宵营运巴士。春运更应增加临时班次。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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