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 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电动车何日有身份证?在广西剩最后一关

2007/1/24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阅读:3609

在去年初召开的我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积极参政议政,共提出议案579件,建议140件,提案455件。本报当时亦推出了多个重点议案、提案、建议的报道,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

民情民意听回音。时间近一年了,那些议案、提案、建议都是怎么办理的?是不是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处理结果怎么样?

为了回答代表、委员和群众的问题,连日来,记者就议案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追踪采访,并从今日起,陆续推出我区去年“两会”议案提案追踪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是大家特别是南宁市民十分关心的问题。在去年广西“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准许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上路。电动自行车何日能领“身份证”?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 电动自行车纷纷上路

近日,记者站在南宁市秀厢大道北湖安居小区大门口,数了数出入的电动自行车发现,10分钟内有40辆电动自行车经过。

“小区里买电动自行车的业主越来越多了,一些以前走路或者搭公交车的上班族,现在都是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门岗值班的一名保安说。

11时25分,在民主新民路口,仅在一个民主路直行方向的红绿灯通行时间里,就有18辆电动自行车驶过。

记者随机问了7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其中6人表示,知道政府未正式发文,但一直都在关注电动车能否上路的消息,“而且,现在骑电动自行车被罚的情况比以前少多了”。

当天中午,记者在中华路中段看到,前来街道两旁数十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店买车的市民不少。一家经销店老板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他的生意特别好,几乎每天都可以卖出十几辆,“其实大家都知道现在有关部门还没有正式发文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快环内行驶,但是过去一年关于电动车能否上路的立法、调查等活动的报道,让大家都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不过,记者从南宁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在没有接到上级部门通知之前,他们还是按原来的规定进行执法。据悉,南宁市公安局曾发出“关于快速环道和快速环道以内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该通告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在快速环道以内所有道路行驶。

情景回放 电动自行车上路常被罚

目睹目前的“宽松”环境,记者不禁又想起了去年采访的韦小姐。她当时一直和记者抱怨:“买摩托车是不可能的了,挤公交车又浪费时间,真愁人啊!原本想买辆电动自行车,又看到骑电动自行车的同事常常‘挨罚’,唉……”

来自德保的韦小姐2003年起在南宁市一家工厂打工。工作单位远离住处,自己又没有交通工具,她只好每天早上挤上公交车颠簸40多分钟去上班。工薪阶层钱袋子不鼓,在选择出行交通工具时,电动自行车成为他们的首选。

然而,“禁止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在快速环道以内所有道路行驶”的规定,让他们望而却步。

由于无法获得有效“身份证”,在南宁市,电动自行车虽可以在商店内出售,但消费者买来后却不能堂堂正正地骑上街头。因此,民间“应允许电动车在市区内上路行驶”的呼声很高。

点击提案 应准许电动自行车上路

在去年广西“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南宁准许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政协委员袁爱萍认为,电动自行车因轻巧、安全、省力、舒适并有益于节能环保等优点,近几年在各地城乡越来越受到欢迎。但目前国家却没有相关的产业政策,大部分省市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合法性也没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广西只有南宁市规定在快速环道内不能骑行,其它城市尚无明确规定。

对此,袁爱萍建议,为能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南宁市应允许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的电动车上路,同时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管理、市场管理及交通管理。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质检、工商部门可以不允许生产和销售,甚至可以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严禁那些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从源头上将其堵住。同时,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要给予处罚。

事态进展 就剩最后一道“门槛”了

去年4月12日,自治区法制办公布了酝酿已久的《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其中包括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内容。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自治区法制办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群众对交通热点问题的意见中,89.3%的受查人支持电动自行车上路,其中以居住在地级市城区的居民赞成呼声最高。

随后,自治区法制办在南宁召开《条例》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咨询会。去年6月21日,来自各方面代表的立法听证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后形成的《条例》草案审查稿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该草案审查稿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去年9月8日,自治区十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条例(草案)》,备受市民关注的“关于非机动车辆(包括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后上路”的有关条款在审查时未作原则性改动。目前,《条例》已进入最后一关了: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跨过这道“门槛”,电动自行车在广西将可领到渴望已久的“身份证”。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